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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 顏家文 通訊員 孔奕 實習生 劉萌)7月10日,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,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乾子村時翻入水庫,致車上11人死亡。
  昨日,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,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、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。  (原標題:“7·10”校車交通事故兩名責任人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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